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抓实抓好科技人才评价工作
发布时间:2022-03-21 15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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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抓实抓好科技人才评价工作

 
 
抓实抓好科技人才评价工作
 
 
人才评价是发现人才的重要方式,也是激励人才干事创业的重要导向。科技人才是科技强国、人才强国的重要力量。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,做好科技人才评价工作,要注重从评价标准、评价主体、评价方式、评价运用上发力,推动形成科技人才评价“导向明确、精准科学、规范有序”的良好格局,有效激发科技人才干事创业动力活力。
 
抓评价标准精细化,聚焦实绩识才
 
科技人才岗位分类多、工作领域广、专业特色强,在评价标准上要突出精细化,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,注重凭能力、实绩和贡献进行评价,不能简单搞“一刀切”。
 
突出评政治品行。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评价第一位的标准。设立评价标准“负面清单”,严把政治品行关,搞好“政治体检”,防止“带病参评”。对在理想信念、政治纪律、党性原则、道德品行、学术操守等方面有瑕疵、有病灶、有问题的可以暂评、缓评甚至“一票否决”。
 
重点评工作实绩。坚决克服唯学历、唯职称、唯论文的评价倾向,大幅提高岗位实践、工作实绩、创新实效的评价比重。改变突出评“论文发表数量、刊载期刊级别”等惯性思维和做法,重点考察论文、著作、成果的创新性、影响性、运用性等情况。
 
差异评岗位标准。坚持以用为本,细化完善科技人才岗位类别,根据不同岗位职责、不同专业特点,分类建立各有侧重的评价要素和具体标准;对重点领域、紧缺专业、尖端科技等岗位,要针对性制定正向激励评价措施,引导科技人才向科研攻关一线、重大任务方向集聚流动。
 
抓评价主体多元化,客观公正选才
 
科技人才评价是一项政治性、专业性、导向性很强的工作,要充分发挥组织功能、尊重专业意见、引导群众参与,通过多元素多方向多力量评价,确保评价工作稳妥可信、扎实有效。
 
组织评,做到谁使用、谁评价。各级党委、职能部门要承担科技人才评价工作主体责任,推动评价工作有效实施。在涉及评价对象组织考察、实绩鉴定、推荐意见等方面,要坚持集体研究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;在评审专家遴选、评定委员会组建、评价程序环节管控、评价纪律监督等方面,要坚持原则性、法规性,确保评价工作不违规不逾矩。
 
专家评,做到谁懂行、谁评价。要根据科技人才从事的专业领域细化评价分组,遴选专业造诣深、行业情况熟、从业威信高的专家担任评委,提高评价工作专业性;积极引用专业领域“国家标准”“国际通用标准”等法规标准,吸纳权威行业协会、专业学会、第三方专业人才评价机构等标准规范,提高评价工作公平性。
 
群众评,做到谁监督、谁评价。要注重群众公认的导向,将群众意见作为评价工作的重要参考,客观了解群众对评价对象政治品行、作风形象、学术道德等方面的意见看法,重视群众对评价对象违规违纪线索问题的检举揭发;引导群众参与评价工作全过程,做好评价内容、标准、程序等环节的公开公示,确保评价工作经得起实践检验、获得群众认可。
 
抓评价方式高效化,创新方法聚才
 
精确高效的人才评价工作更有助于聚才引才。要积极探索走开“快捷式、考核式、网络式”相互结合、同步推进的评价路子,实现评价方式重点突破带动评价工作效能整体提升,为延揽各方人才创造积极便利条件。
 
快捷式“确认评”。重点对以卓越人才、领军人才、尖端人才等形式引进的科技人才,要大胆改变逐级申请、逐级评价、逐级认定的程序环节,对符合岗位标准、从业条件的,可在评价中开设“快捷通道”、直接确定评价意见,报请上级直接确认相应职称职务、定岗从事相应专业工作。
 
考核式“直通评”。重点对正参加国家级、省部级以上科研攻关、高端智库研究等专项任务的科技人才,其专项任务中纪实表现、考核成绩、实际贡献等情况可直接作为评价依据,赋予一定分量比重权限,在评价中给予优先考虑。对科研成果直接用于经济社会各领域生产生活并取得突出成效、作出卓越贡献的,要专门组织力量考核验证,经核实后可作为科技人才“提前、越级、放宽”的条件,报相应权限单位直接研究评价。
 
网络式“高效评”。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,运用大数据、云计算等信息资源,深化完善网络人才评价工作机制,建立科技人才评价、管理、查询等“一网通办”网络体系,通过网上预置评价标准和流程、网上遴选行业专家、网上随机抽组评审委员会等,实施网上受理评价申请、网上开展评价认定、网上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,切实以信息化手段推动科技人才评价向精准高效转变。
 
抓评价结果赋能化,不拘一格用才
 
赋予更好的任用。坚持评价认定与考察任用相结合,将评价结果运用到科技人才任免工作中,对评价优秀、素质全面、实绩突出的,要打破常规、大胆任用到学科带头人、团队领头人、研发负责人等重要岗位,依法依规在提前职称评定、提前调整待遇上充分考虑、积极落实;对基础好、潜力大、热情高的年轻科技人才积极任用到关键岗位重点培养,切实立起“优秀优先、有为有位”的鲜明导向。
 
赋予更多的资源。坚持评价认定与科研任务相结合,充分释放评价结果助推作用。对评价优秀、成果丰硕的科技人才,各级党委、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,积极为科技人才在课题立项申报、科研资源集聚、成果转化运用、物资经费支持等方面创造条件。探索建立科研创新容错试错机制,鼓励科技人才在科研实践中放开手脚大胆创新、大胆探索。
 
赋予更优的发展。坚持评价认定与成长发展相结合。对评价结果一般、专业能力差、科研热情低、不适合科技岗位工作的,视情调整出科技人才队伍。对专业能力有短板弱陷、具有科研潜力的,通过师徒结对帮带、院校强化培训、团队任务牵引等分层次、分类型抓好针对性培养。对评价结果优秀、科研能力强的,可推荐交流至更高平台从业任职。对拟调整任用岗位在经历履历学历上有特殊要求的,紧前做好代职挂职、留学深造等工作,确保优秀科技人才在多岗位良性流动、成长成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