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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发布“十三五”时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
发布时间:2021-06-18 13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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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《白皮书》指出,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市“转方式调结构”深入推进,落后产能加速淘汰,新兴经济体蓬勃发展,新冠疫情对劳动关系影响深远,劳动者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,劳动争议易发多发。五年来,劳动争议案件量从2016年的11791件,增长到2020年的19788件,年均增长8.1%,表现出高位运行、高速增长的基本态势。处理的案件中,80%的案件集中在中小企业,争议类型集中于劳动报酬、解除劳动合同、确认劳动关系等方面。反映出部分中小企业,特别是一些新创企业,依法用工意识较为淡薄,执行劳动基准不到位的问题较多。同时,以互联网平台用工为特点的外卖、网约车、快递业等新业态经济快速增长,从业人员大量增加,用工方式灵活,劳动法规制相对不足,新业态用工劳动争议逐年增多,约占年案件量的4.2%。
 
       面对日益严峻的形势和繁重的任务,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“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坚持“预防为主、调解优先、仲裁高效”的工作理念,创新基层预防调解机制,优化仲裁工作机制,完善多元处理机制,不断开创和优化劳动争议处理模式,稳妥化解各类劳动争议纠纷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案件74865件,涉及劳动者88072人,涉案标的12.6亿元。处理案件中,调解结案44657件(调解率62.3%), 裁决结案28771件,其他方式结案1437件,全市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整体平稳有序。
 
       就劳动争议处理中存在的问题,《白皮书》指出,对于企业来说,部分企业欠缺劳动保障优先意识、规章意识、程序意识、证据意识、人本意识和内部预防调解机制等是造成争议多发的主因。对于劳动者来说,部分劳动者在维权中存在欠缺劳动法律知识、诚信品质和理性心态,对争议的依法及时和谐调处形成障碍。在调解仲裁体制机制上,也存在“案多人少”矛盾持续加大、基层调解组织力量薄弱、多元处理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。
 
       在如何应对劳动争议纠纷化解方面,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建议,用人单位要不断强化用工管理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,劳动者面对劳动争议纠纷要依法理性维权。此外,在不断增强调解仲裁机构劳动争议治理主体作用的基础上,相关社会部门和单位也要进一步完善多元协调处理机制,共同提升劳动争议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。
 
       《白皮书》还根据近年来仲裁案件审理实践,精选了十大典型案例,作为附录同时向社会发布,提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,恪守诚信、敬业、合作的职业伦理,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和劳动者依法维权。